蘇州開出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超標首張罰單
2月3日,蘇州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將一份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行政處罰決定書送至蘇州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某企業法人手中。據悉,此案為蘇州市首例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處罰案件。
據權威部門統計,蘇州市非道路移動機械保有量約10萬輛。由于長期以來我國對非道路移動源排放缺乏有效的監管機制,普遍存在單機排放量大,技術水平低、使用年限長、維護保養差、燃油消耗高、油品質量差等問題,已成為影響蘇州空氣質量的一大重要來源。
今年1月初,蘇州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執法人員對蘇州高新區某企業內部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該企業多臺正在作業的叉車有排放黑煙的現象,經檢測,該企業有4臺叉車排放不合格,檢測結果約為排放限值的4倍。執法人員立即責令企業停止違法行為,并立案調查。
記者了解到,蘇州市早在2018年起就發布了《關于劃定市區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將蘇州部分區域劃定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禁止使用國I及以下排放階段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今年起,蘇州市進一步擴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使用區域,擬在中環以內禁止使用國II及以下排放階段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在全市范圍內禁止使用國I及以下排放階段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同時蘇州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將聯合各相關部門持續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情況大檢查,重點檢查施工工地、企業內部以及港口碼頭等區域,遏制使用超標、高排放以及冒黑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現象,檢查中發現在禁止使用區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以及排放檢測超標的違法行為的,除現場責令立即停止使用外,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蘇報融媒記者 惠玉蘭 通訊員 鄭興春 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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